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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報訊(記者 陳婷婷 胡永新)12月30日,銀保監會發布《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對于制定《管理辦法》的總體思路,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管理辦法》一是既全面規范經營行為,又注重構建長效機制,從行為規范角度,全面覆蓋消費者八項基本權利,同時通過要求保險機構將消費者權益保護納入公司治理、企業文化和經營戰略,建立完善消保審查、信息披露、適當性管理、個人信息保護、合作機構管控、消保內部考核和審計等工作機制,構筑全方位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體系,對規范機構行為發揮長效作用。二是既督促保險機構合規經營、履職盡責,又引導金融消費者理性消費、誠實守信,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并強化金融知識教育宣傳,推動誠信文化建設,為金融業高質量發展營造理性良好的市場環境。三是既著力壓實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主體責任,又注重構建包括監管部門、行業協會、行業糾紛調解組織等多主體共同參與、齊抓共管的保險業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共同維護公平公正的金融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