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滯難行的長期護理保險,正在迎來一股強勁的助推之力。近日,銀保監會在業內發布《關于開展人壽保險與長期護理保險責任轉換業務試點的通知》,并征求意見,以期通過開展人壽保險和長期護理保險責任轉換業務(以下簡稱“轉換業務”)試點,加快發展商業長期護理保險,創新長護險服務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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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此次試點,據業內分析,依托于壽險的廣覆蓋面,內嵌長護責任的轉換選擇權,有利于更好地滿足消費者的保障需求,并幫助保險公司以較低的成本拓展業務空間與業務規模。不過,進一步試點落地的成效還待觀望,業內建議,需要政府加強在照護資源對接、助推提高保險公司積極性方面繼續細化政策,同時鼓勵保險公司一方面在給付端提高吸引力,另一方面,做好轉換申請的審核,防范道德風險。
長護險試點6年難開市場,借勢壽險撬動市場需求
2016年,人社部出臺的《關于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正式拉開長護險在我國試點制度的啟動序幕。然而盡管經過試點擴容、政策呼吁,長護險仍難以打開市場,作為健康險產品中的分支,其保費收入占健康險保費比僅約1%-2%。
而與此同時,基于我國正在逐步邁入深度老齡化社會的現狀,關于失能老人護理的需求保障在急速增加。此前,已陸續有保險機構創新提出在重疾險基礎上增加長護責任,或推出重疾型長護險,但受限于責任單一等問題,也未有明顯成效。
在此背景下,監管提出以受眾范圍較廣的人壽保險拉動長期護理保障的落實,助推長護保險保障的決心明確。
“監管出臺此項政策的主要目的就是進一步挖掘和釋放護理服務資源與潛力,改善和提高老齡失能人口的生活質量,促進社會和諧與穩定。其次,監管部門可能也有希望通過該項政策實現刺激和引導長期護理保險市場發展的目的”,首都經貿大學保險系副主任李文中向藍鯨保險分析指出。
在豐富保險產品供給,滿足居民日益增長的長期護理服務和保障需求的原則下,此次推進業務轉換試點,對于被保險人來說,能夠時購買的壽險產品被賦予了一項的重要選擇權,被保險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決定是否將壽險保單的死亡給付或者滿期生存給付轉換為護理服務給付。“這樣的壽險產品能夠更好地滿足消費者的保障需求,充分發揮其風險保障作用”,李文中指出此次試點的利好,同時,對于保險公司而言,“壽險保單賦予被保險人轉換選擇權后,一旦被保險人行使該項選擇權意味著在壽險公司在壽險業務之外又多了一項長期護理(保險)業務,以較低的成本拓展公司的業務空間與業務規模。”
“將長護責任與消費者認知度較高的壽險產品進行責任轉換,有利于提升消費者對長護保險保障的認知,借壽險產品的推廣契機實現與消費者在長護領域的有效溝通”,中國精算師協會創始會員徐昱琛補充道。
2023年起啟動試點,落地推進需提升護理服務給付端吸引力
聚焦于此次試點動作,什么是轉換業務?銀保監會在通知中指出,轉換業務即人身保險公司根據投保人、被保險人自愿提出的申請,將人壽保險保單中的死亡或滿期給付責任,轉換為護理支付責任,用以支持被保險人在因特定疾病或意外傷殘等原因進入護理狀態時提前獲得保險金賠付。
從具體的轉換方法來看,通知提出,包括保單貼現法和精算等價法。其中保單貼現法適用于申請辦理轉換業務時被保險人已進入約定的護理狀態;該方法下,人身保險公司以身故保險金折價的方式,將原本在身故時才能給付的身故保險金提前作為護理保險金給付給被保險人。
精算等價法適用于申請辦理轉換業務時被保險人尚未進入約定的護理狀態;該方法下,人身保險公司將人壽保險的部分保單價值作為轉換基礎轉換為長期護理保險的保單價值,并以轉換后長期護理保險的保單價值計算長期護理保險保額;在申請辦理轉換業務后如被保險人進入約定的護理狀態,人身保險公司按轉換得到的長期護理保險保額進行給付。
整體看來,兩種方法均以保障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保單利益、滿足被保險人護理需求出發,但值得一提的是,李文中提出,壽險保單的被保險人尚未進入護理狀態,申請將壽險保單轉換為長期護理險保單的情況下,保險公司面臨的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比較大,由此,預計保險公司對開展此項業務應該會比較謹慎。相較而言,保險公司對于保單貼現法的積極性會相對較大。
其中,銀保監會也提出,鼓勵人身保險公司在開發人壽保險產品時,在條款中增加使用保單貼現法進行保險責任轉換的內容,為被保險人擴展提供長期護理保障責任。同時,鼓勵人身保險公司充分發揮專業優勢,積極探索提供適合居家護理、社區護理和機構護理的護理支付方式,滿足客戶差異化的護理保障需求。
試點自2023年1月1日起開展,試點期暫定為兩年。試點開展之后,各方又有哪些環節需要聚焦?
首先,徐昱琛從政策端層面指出,需要政府的積極“搭臺”,在政策端鼓勵保險公司開發相應的險種,甚至對已生效的產品進行一定的責任轉化。“試點推動的并不屬于新單銷售,相當于仍然是保險公司壽險的存量業務,可能存在保險公司試點動力不足的情況,需要監管、當地政府的積極推動。”此外,對于長護保障而言,護理服務也是消費者考量的關鍵,由此還需要政府在護理服務,尤其是護工資源等方面有所助力,推動相關資源與保險公司的長期結合。
對于保險公司來說,李文中則建議道,“首先,要改善、提升護理服務給付的吸引力,否則即便壽險產品中內嵌了轉換選擇權,也很難吸引消費者主動申請轉換,結果使產品慢慢失去吸引力。其次,被保險人以健康體身份申請將壽險保單轉換長期護理險保單的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比較大,保險公司需要做好轉換申請的審核。”
在創新原則方面,徐昱琛提出要提升消費者的認可度。“當前急需長護保障的用戶是60歲以上的居民,但他們手中多數并沒有保單,投保壽險的消費者則主要是50歲及以下的消費者,這中間存在一定的錯層。因此可以考慮進行家庭保單的聯動,將子女與父母的需求進行銜接”。(藍鯨保險 石雨 shiyu@lanjin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