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4月29日訊(記者 王宏)銀保監會今日在保險業償付能力監管工作情況通報中指出,2021年采取了有力措施防范化解重點公司風險和重點領域風險,針對保險領域共做出2532件行政處罰,合計罰沒3.39億元。
銀保監會還指出,2021年保險行業完成了償二代二期工程建設,補齊監管制度短板。新規則下全面實施穿透監管,提高長期股權投資和投資性房地產的資本要求,防止資本無序擴張。此外,監管公布的數據顯示,2021年保險行業實現凈利潤2197億元,同比下降30%;其中財產險公司凈利潤同比增長5%,人身險公司凈利潤同比下降39%。
防范重點公司風險和重點領域風險
銀保監會表示,2021年采取了有力措施,防范化解重點公司風險和重點領域風險。
重點公司風險方面,銀保監會表示,2021年對依法接管的“明天系”高風險保險機構有序開展風險處置。對償付能力不達標公司,及時采取責令增加資本金、停止接受新業務、限制資金運用渠道等監管措施。對出現償付能力風險苗頭的公司進行風險提示。
統計數據顯示,2021年監管責令保險公司增加資本金1家次,停止接受新業務1家次,監管談話34家次,發送風險提示函10家次,責令撤換負責人3人次。1家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重新達標。
重點領域風險方面,2021年銀保監會先后發布《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等文件,規范保險機構公司治理;組織開展2021年度公司治理監管評估,常態化開展股東股權和關聯交易整治,先后公布兩批違法違規股東共33家機構和2名自然人。開展保險資金運用全面風險排查,進行資金運用風險監管談話和風險提示9家次。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保險機構互聯網人身保險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規范互聯網保險業務發展,防范互聯網保險領域風險。
銀保監會表示,針對保險領域2021年共作出2532件行政處罰決定,處罰機構1442家次,處罰責任人員2066人次,作出警告2429家/人次,罰沒合計3.39億元,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19家次,責令停業整頓2家次,限制業務范圍2家次,撤銷任職資格25人,禁止從業9人。
償二代二期工程補齊制度短板 新規則全面穿透監管
隨著我國金融保險市場的內外部環境和風險狀況變化,保險市場和償付能力監管面臨新的風險和挑戰。為進一步補齊制度短板和監管漏洞,提升保險業風險管理和風險抵御能力,2021年保險業完成了償二代二期工程建設。
具體來看,2021年1月,銀保監會頒布新修訂的《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明確了償付能力監管框架。2021年12月,銀保監會發布20項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Ⅱ)(簡稱規則Ⅱ),標志著償二代二期工程建設順利完成。
銀保監會表示,規則Ⅱ通過全面實施穿透監管,提高長期股權投資和投資性房地產的資本要求,防止資本無序擴張;通過降低專業科技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綠色債券投資、保險資金支持國家戰略的投資資產的資本要求,增強保險業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此外,規則Ⅱ還提高了監管指標的風險敏感性和有效性、促進保險公司提高風險管理能力、引導保險業回歸本源、專注主業。
整體情況來看,截至2021年末,保險業平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232.1%,平均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為219.7%,處于較高水平。財產險公司、人身險公司、再保險公司的平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為283.7%、222.5%和311.2%,同比分別上升5.8個百分點,下降17.1個百分點,下降8.1個百分點。
2021保險業凈利潤2197億元 財產險增長人身險下降
銀保監會還公布了2021年保險行業的經營情況和資本補充情況。
2021年保險行業實現凈利潤2197億元,同比下降30%;其中,財產險公司、人身險公司、再保險公司的凈利潤分別為540億元、1566億元和91億元,同比分別增長5%、下降39%和增長7%。
2021年保險業補充外源性資本717.48億元,其中20家保險公司股東增資174.79億元,21家保險公司發行資本補充債券和次級定期債務542.69億元。
銀保監會還表示,截至2021年末,保險業的償付能力實際資本為5.1萬億元,同比增長0.2%;財產險公司、人身險公司、再保險公司的實際資本分別為0.7萬億元、4.2萬億元、0.2萬億元,同比分別增長2.3%、減少0.8%、增長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