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出臺助力區內旅行社企業紓困發展獎補措施,以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旅游統計綜合指標數據為基礎,對經第三方審計綜合考評排名前50位的旅行社紓困獎補共500萬元,其中第1-10名補助20萬元,第11-30名補助10萬元,第31-50名補助5萬元。后續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將出臺相關實施細則,指導區內旅行社做好紓困發展獎補政策的資金申報、規范流程管控,更好地發揮獎補資金的激勵、引導作用。
通知原文如下。
廣西壯族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關于印發2022年助力區內旅行社企業紓困發展獎補措施方案的通知(桂文旅發〔2022〕81號)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門:
現將《2022年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助力區內旅行社企業紓困發展獎補措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及時通知到本市各旅行社,做好組織、初審、報送等相關工作,確保助企紓困資金發揮效用,加快旅游業恢復發展。
特此通知。
廣西壯族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
2022年7月29日
2022年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
助力區內旅行社企業
紓困發展獎補措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全區穩住經濟大盤工作部署,著力提振區內旅游市場信心和活力,做好2022年旅行社企業以獎代補政策的落實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的統計數據為基礎,遵循“堅持政策導向,兼顧區域平衡”原則,按照企業申報、市級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初審、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復核、第三方審計、排名、公示、撥付的工作流程,對全區綜合排名位序前50名的旅行社實施獎補。
二、實施時間
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
三、實施對象
2022年度在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有經營數據,并如(翔)實填報(行程安排、旅游合同)等相關材料,在廣西區內依法注冊、運營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旅行社。
四、實施內容
以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的統計數據為基礎, 根據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接待過夜游客數量、旅行社營業收入、納稅金額、誠信經營、旅游安全等指標,對全區旅行社進行綜合考評。按排名位序分別給予前50位的旅行社紓困獎補:第1-10名補助20萬元,第11-30名補助10萬元,第31-50名補助5萬元。補助資金由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從2023年廣西旅游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保障。
五、實施流程
按照企業申報、市級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初審、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復核、第三方審計、公示、撥付的工作流程組織實施(具體實施細則以正式印發為準)。
來源丨廣西壯族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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