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替你把錢放在菩薩身邊‘壓財’
可保佑你發財、消災解難
保佑你身體健康、麻將館生意興隆
保你身患疾病的女兒
在半年內實現生活自理
……”
江西南昌無業女子盧某,稱自己是“王母娘娘”,是風水大師,會看風水為人消災解難,攜其同伙鄒某裝神弄鬼搞迷信,以借款名義詐騙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487萬余元。
搞迷信詐騙他人錢財?
“王母娘娘”這下栽了
近日,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詐騙案,以詐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盧某有期徒刑十五年、鄒某有期徒刑四年八個月,并分別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5萬元。責令兩被告人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480萬余元。
據了解,涉案被害人均通過現金或轉賬方式將錢款交給了盧某。盧某單獨或伙同鄒某將騙取的巨額財物絕大部分用于個人揮霍、家庭開支等,少量用于購物與旅游消費。
網上庭審現場
審理過程中,被告人盧某的家屬及辯護人申請對盧某進行精神病鑒定。經鑒定,盧某作案時無精神病,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完整,評定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案發后,被告人鄒某的家屬代為退賠了被害人部分經濟損失。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盧某伙同鄒某實施詐騙的罪行中,主要是利用封建迷信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以能治愈疾病或者承諾還錢為名騙取被害人錢款。盧某是詐騙的主要實施者,鄒某起次要作用。
網上庭審現場
法院認為,被告人盧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單獨或伙同被告人鄒某,騙取多名被害人財物共計人民幣487萬余元,數額特別巨大,其中被告人鄒某參與詐騙數額共計人民幣38萬余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
同時認為,被告人盧某在偵查階段及庭審時均否認其主要罪行,依法不能認定為坦白。被告人鄒某系從犯,且自愿認罪認罰,依法應可從輕處罰;其家屬代為賠償了部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并取得部分被害人的諒解,酌情可從輕處罰。
據此,根據盧某、鄒某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示
大家要摒棄封建迷信思想,相信科學,不要輕信他人,不要隨意泄露個人和家庭信息,謹防不法分子借封建迷信實施違法犯罪行為。
來源|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