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穩步推進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發展,2021年農業處有序落實好各項相關工作。
一是《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先行啟動區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已會同江蘇省財政廳、浙江省財政廳于今年4月正式印發,為示范區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做好資金保障,按照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完成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專項資金2021年預算編審意見反饋及資金撥付工作;
三是理順市區支持機制,就專項資金市區兩級分擔比例問題會同相關處室研究后按程序報經市政府同意,并完成下達相應財力結算通知;
四是配合做好示范區制度建設,對執委會擬定的有關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先行啟動區財政專項資金的相關管理辦法,會同相關處室進行研究并及時反饋意見,積極配合示范區探索財稅機制、為保障示范區高質量發展提供政策支持;
五是做好示范區執委會財政相關其他工作,推進執委會申請開通上海非預算單位管理序列政府采購權限、開展政府采購工作的事項,推動執委會與兩省溝通一致,組織執委會與各相關處室多次溝通研究,為執委會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