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嘉定區社會代理機構的監督管理,促進其規范發展,提高政府采購的工作質量和效率,今年下半年,區財政局對市財政局隨機確定的6家社會代理機構開展了政府采購監督與評價工作。
今年的政府采購監督評價主要針對代理機構2020年執業情況,并首次采用被檢查單位自愿參加、其他單位申請參加的模式開展評價工作。通過機構自查、書面審查、現場檢查等步驟,重點檢查30個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代理、招標文件、信息發布、評標委員會等內容。隨機確定的6家代理機構有5家自愿參與評價,評價內容包括企業基本情況、業績與人員情況、管理情況、失信與處理處罰情況等多個指標項目,通過評價分數檢驗代理機構專業化及綜合性等方面的水平。
從結果來看,6家社會代理機構在組織實施政府采購項目中執行政府采購政策良好、采購程序基本規范、內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但也存在評審現場管理還有待加強、評標辦法設置不夠合理、對投標文件的要求不符合優化營商環境、歸檔資料不夠齊全等方面的問題。針對上述問題,區財政局分別向采購人、代理機構發出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各單位進一步健全內部控制管理機制,規范政府采購流程。
此外,為提高監督檢查結果的透明度,區財政局嚴格按照信息公開的要求,在上海政府采購網發布監督檢查結果公告,“曬”成績、“曝”問題,接受社會輿論監督,積極推動社會代理機構規范代理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