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中國網財經9月9日訊 今日,銀保監會官網披露吉銀保監罰決字〔2022〕21號至28號處罰信息表顯示,因吉林信托存在“違規提供隱性的第三方金融機構信用擔保,向監管部門提供虛假業務報告,監管意見落實不到位未開展內部問責”等違規行為,被處以罰款280萬元。
同時,包括吉林信托前兩任董事長在內,共7位相關責任人受到行政處罰,其中邰戈被警告并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5年,李偉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3年,李建光、張巍、仲偉、張亮、張憲國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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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財經9月9日訊 今日,銀保監會官網披露吉銀保監罰決字〔2022〕21號至28號處罰信息表顯示,因吉林信托存在“違規提供隱性的第三方金融機構信用擔保,向監管部門提供虛假業務報告,監管意見落實不到位未開展內部問責”等違規行為,被處以罰款280萬元。
同時,包括吉林信托前兩任董事長在內,共7位相關責任人受到行政處罰,其中邰戈被警告并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5年,李偉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3年,李建光、張巍、仲偉、張亮、張憲國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