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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日前從貴州省審計廳獲悉,近日,貴州省紀委機關、省監察委員會、省委審計辦、省委巡視辦、省審計廳聯合印發《貴州省紀檢監察監督巡視巡察監督與審計監督貫通協同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提出,要堅持黨的領導、突出政治監督、依規依紀依法、加強協作配合、注重質效并舉,構建“查、追、改、治”同向發力工作鏈條,推動紀檢監察監督巡視巡察監督與審計監督貫通協同,推動監督工作高質量發展。
《辦法》明確,建立紀檢監察監督巡視巡察監督與審計監督聯席會議機制,明確專門部門承擔聯絡工作,及時研究貫通協同監督工作中的重要事項;要在規定范圍內加強信息互通共享,運用現有數據平臺,通過“大數據”“互聯網+”等科技手段,加強信息數據的甄別、分析和研判,推動監督數據共享。
《辦法》明確,審計機關應當加強問題線索的甄別和研判,按確定的標準和問題線索的重要程度、緊急程度采取不同的處理和移送方式,紀檢監察機關按“一個口子進出”原則及時辦理并反饋審計機關。紀檢監察機關、巡視巡察機構和審計機關要在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巡視巡察、審計實施工作中加強措施配合,加強人力資源統籌,通過互派專業人員參加監督工作、協同開展監督工作、暢通人才交流渠道等形式,強化貫通協同,提高監督實效。
《辦法》要求,要強化“三類監督”成果運用,一體推進“同級同類”警示教育,一體推進揭示問題、規范管理、促進改革,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辦法》還針對貫徹落實貫通協同事項領導不力、隱瞞問題線索及發現問題整改不力等強化責任追究作出規定。
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 張秀云
編輯 彭楊
二審 陳玲
三審 彭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