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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為進一步規范公共資源交易代理機構行為,促進代理機構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黔東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結合工作實際,對2019年印發的《黔東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代理機構入場交易服務管理辦法(試行)》進行了修訂,形成了《黔東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代理機構考評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考評辦法》)。
《考評辦法》對代理機構的考評,以一個年度為一個考評周期,采用累計計分制,按單次扣分事項、代理項目數分別進行扣分、加分。針對電子交易系統操作、開評標、保證金退還、服務規范4個環節共計55項考評內容分別列出負面清單,對代理機構進行考評計分,根據累計計分情況,予以約談提醒、暫停服務等處理,并定期在中心門戶網站對代理機構扣分及考評計分情況進行公示。代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涉及違法違規的,除按《考評辦法》扣分外,將及時報送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考評辦法》實施以來,因代理機構存在錄入項目信息有誤、發布招標公告及文件不及時、發起保證金退還不及時等問題,對代理機構進行考評扣分3家次并督促代理機構進行整改。下一步,黔東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持續加強對代理機構的業務培訓和指導,嚴格執行《考評辦法》,不斷規范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助推公共資源交易效率和效益雙提升。
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 管云
編輯 曾帥
二審 張恒新
三審 孫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