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記者從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獲悉,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聯合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貴州銀保監局、貴州證監局印發了《金融支持黔東南自治州“黎從榕”打造對接融入粵港澳大灣區“橋頭堡”的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進一步強化金融對黔東南州“黎從榕”打造對接融入粵港澳大灣區“橋頭堡”的支持力度,切實提升金融服務精準度和有效性。
《通知》介紹,鼓勵和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在黔東南州設立分支機構并積極向縣域延伸,支持工商銀行貴州省分行、建設銀行貴州省分行實現“黎從榕”縣域機構全覆蓋,中國銀行貴州省分行在“黎從榕”設立1家及以上縣域機構,郵政儲蓄銀行貴州省分行等金融機構在“黎從榕”機構空白鄉鎮設立鄉鎮營業網點。穩步推動黔東南州農信社改制工作,支持黔東南州在全省率先開展村鎮銀行“多縣一行”試點工作,引導法人證券、保險公司在黔東南州增加業務范圍,擴大金融服務覆蓋面。支持黔東南州各類地方金融組織提質增效、做大做強,鼓勵和引導省內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等地方金融組織在黔東南州設立分支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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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政策和監管政策傾斜方面。加大對“黎從榕”法人銀行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傾斜力度,單列再貸款規模優先支持,打造“再貸款+”支持模式;優化少數民族地區金融服務,推動黔東南州民貿民品企業貼息貸款實現較快增長。進一步提高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的不良貸款容忍度,銀行機構在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的各項貸款不良率高于自身不良貸款率3個百分點(含)以內的,不作為監管評價和內部考核扣分因素,并完善和落實貸款盡職免責制度;適當放寬對“黎從榕”保險支公司及以下機構負責人任職條件要求。省級銀行機構要采取針對性措施推動黔東南州小微企業首貸戶數、信用貸款戶數逐年增長,在不增加抵(質)押物的情況下適當提高抵(質)押率、增加授信額度。引導省級金融機構積極認購黔東南州企業發行的各類債券并在認購份額上給予傾斜。
重點產業金融服務力度上。各金融機構要主動對接黔東南州制定的“橋頭堡”建設規劃和產業行動方案,按年度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聚焦黔東南州承接大灣區產業轉移、打造宜居宜業宜游生態福地、建設面向大灣區生態農林產品基地、供給高品質旅游康養服務和鞏固提升生態優勢等重點領域,制定個性化、精準化金融產品和服務,執行差異化支持政策;加大對黔東南州中藥材、玻璃、油茶、木材、新能源電池、新型建材、陶瓷、打火機、白酒和食品深加工等特色優勢產業,氧化鋁、重晶石、鋇鹽、石英砂、高嶺土和頁巖氣等基礎材料產業鏈以及其他重點產業的信貸支持,推動持續實現黔東南州轄內銀行機構年度各項貸款余額同比增速不低于其系統全省平均水平。根據黔東南州提出的重點產業和項目融資需求,及時組織開展專項融資對接;將黔東南州優質企業優先納入全省企業上市后備資源庫及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貴州服務基地予以重點培育。
金融創新試點方面。支持黔東南州“黎從榕”開展綠色金融與普惠金融融合創新試點,各金融機構要積極參與并給予專項政策傾斜。引導銀行保險機構在黔東南州因地制宜開展各類金融改革創新試點。各金融機構要大力開展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支持黔東南州高質量實現生態產品價值轉化,積極開展林業經營收益權、公益林補償收益權和林業碳匯收益權等質押貸款業務;創新開展森林、土地、水源等生態資產權益項目融資,推動黔東南州“十四五”期間累計實現該類項目融資不低于200億元。
充分發揮保險功能作用。充分發揮“險資入黔”工作機制和對接渠道的作用,優先向保險資管機構推介和對接黔東南州融資主體和項目,各保險機構要積極參與引進保險資金投入黔東南州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和優勢產業發展。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在“黎從榕”積極探索農業保險保單質押貸款、涉農主體信用保證保險貸款等產品。支持保險機構在黔東南州大力發展農業保險,實施費率優惠,因地制宜創新農業保險品種,推廣價格指數保險、氣象指數保險、收入保險、完全成本保險等農險產品,積極開展“保險+期貨”業務,持續推動農業保險“提標、擴面、增品”。
加大融資擔保支持。在依法合規前提下鼓勵和引導省級融資擔保機構加大對黔東南州擔保業務的傾斜力度,在重大項目融資、債券發行和險資入黔等方面提供增信;支持省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擴大對黔東南州擔保分險“442”業務比重,實施擔保費率優惠,弱化反擔保要求;省農業擔保公司、省工業擔保公司分別加大對農業優勢產業和工業企業的融資擔保力度,對黔東南州的擔保份額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省再擔保公司對符合條件的擔保業務進行分險,提高對黔東南州擔保業務的分險比重。
深入開展金融機構對口服務。探索開展金融機構針對“黎從榕”組團式對口服務,實施規模優先、費率優惠、服務優質的政策措施,積極為“黎從榕”產業發展規劃、融資項目策劃、融資方案編制等提供金融智力支持。農業發展銀行貴州省分行、農業銀行貴州省分行、省聯社、貴州銀行等繼續加大對口幫扶縣的支持力度,在信貸規模、信貸政策和審批權限上給予更多傾斜,加大“易地后扶貸”“脫貧成效鞏固提升e貸”“脫貧小額信貸”“興農貸”等鞏固脫貧攻堅類、鄉村振興類等專屬信貸產品對“黎從榕”的投放力度。
推動引進運用粵港澳大灣區金融資源。推動黔東南州與粵港澳大灣區開展金融人才雙向交流培育;推動省內金融機構與粵港澳大灣區金融機構開展業務合作,利用銀團貸款、總行專項貸款、債券認購、險資運用、境外融資等方式引進資金,重點加大對黔東南州特別是“黎從榕”企業和項目的支持力度,并實施費率優惠;主動對接總部在粵港澳大灣區的金融機構,推動發揮其客戶資源和信息優勢,重點幫助“黎從榕”引進優質企業和項目、承接產業轉移。組織金融機構深入開展涉外重點企業融資走訪活動,引導其創新貿易金融產品和服務,在結售匯服務中適當讓利外貿企業,助推“黎從榕”貨物貿易、服務貿易以及跨境投融資業務穩步發展。
強化組織保障和跟蹤調度。在省政府金融工作議事協調機制統籌領導下,建立金融支持黔東南州“黎從榕”打造對接融入粵港澳大灣區“橋頭堡”工作推進機制,強化省州縣協同、政金企聯動和部門分工協作,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工作調度推進會,及時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著力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推動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黔東南州及“黎從榕”要積極履行主體責任,強化主動作為,科學合理提出金融需求,持續優化金融生態和營商環境,為更好推動金融助力打造“橋頭堡”創造良好條件。金融機構要進一步樹牢服務實體經濟宗旨意識,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關于支持“黎從榕”打造“橋頭堡”的戰略部署,主動擔當作為,積極推動金融改革創新開放,用好用足各類優惠政策,務求取得實效,實現互利共贏。
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 申川 張弘弢
編輯 張秀云
二審 陳玲
三審 李玉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