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們將迎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什么是個稅年度匯算?記者采訪了貴州省稅務局個稅處負責人。
據介紹,年度匯算指的是年度終了后,納稅人匯總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額,減去全年的費用和扣除,得出應納稅所得額并按照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計算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再減去年度內已經預繳的稅款,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并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的過程。簡言之,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這是2019年以后我國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的內在要求,也是國際通行做法。
需要說明的是,年度匯算的主體僅指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無需辦理年度匯算。此外,年度匯算的范圍僅包括納入綜合所得范圍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等分類所得均不納入年度匯算。
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 余昌旭
編輯 陳玲
編審 王淑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