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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定額標準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需要注意的是,住房貸款利息每人一生中只能享受一次,只要納稅人申報扣除過一套住房貸款利息,在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信息系統里存在扣除記錄,無論扣除時間長短,也無論該住房的產權歸屬情況,納稅人不得再就其他房屋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內容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會計網整理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