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轉回的減值準備有:對子公司、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釆用成本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固定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無形資產;商譽;探明石油天然氣礦區權益和井及相關設施。
(資料圖)
什么是減值準備?
減值準備是指資產的賬面余額超過其可收回金額,判斷資產是否減值,應依據資產可能已經發生減損的某些跡象,如果存在任何一種跡象,企業應對其可收回金額進行正式估計。它的范圍是短期投資跌價準備、壞賬準備、長期投資減值、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等等
資產減值準備的賬務處理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借: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固定資產處置時沖銷這個科目,會計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
可以轉回的減值準備
可以轉回的資產主要為流動資產,包括:
1、應收賬款;
2、存貨;
3、交易性金融資產等。
轉回時,要注意科目間的對應關系,有些資產可以通過損益科目轉回,有些科目通過其他綜合收益轉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