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票報銷一般是企業發生某項業務,但是實際上又沒有取得該項業務的發票,就用其他業務的發票來代替該項業務的發票進行報銷。比如某員工出差的時候住宿,本應取得住宿的發票,但是該員工忘記讓對方開具住宿發票了,就拿餐費發票來報銷。這種行為本身是違規操作。
替票報銷規定:
(相關資料圖)
1、職工活動費,除能提供發票外,可用替票報銷,但單張金額不得超過500元。
2、高級管理人員的福利費等開支不得使用替票報銷;
3、對于營銷采購這塊,因特殊情況無法從超市整體采購的零星采購行為,可以使用替票報銷。
替票報銷的后果
1、費用報銷時應重點關注發票合規性、費用歸集、簽字手續、預算等事項.其中,潛在的稅務風險點包括:
①發票審核不嚴,導致假票、廢票入賬,少交企業所得稅。
②將薪酬類支出當作費用處理,如出差補貼,少交個稅。
③將不能全額在稅前扣除的費用計入其他科目,如將旅游費計入差旅費,少交企業所得稅。
④將贈送行為當作費用報銷,如購禮品用于客戶維護,少交增值稅、個稅、企業所得稅。
2、為了降低涉稅風險,費用報銷需做到四統一,即會計分錄、憑證摘要、審批單據、發票應保持一致.這樣做一方面是為了讓會計做賬規范,另一方面是為了規避稅務風險。
3、所謂“替票報銷”,就是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抵扣,抵扣得有稅務部門認可的正規票據吧,業務真實但沒有取得發票,就只能找同等金額的發票做替票了。
4、“替票報銷”還有可能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行為包括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稅局會做出補繳增值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繳納滯納金的稅務處理決定書,同時做出50%到5倍的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如果虛開稅款達到一萬元,涉嫌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或可以抵扣發票罪承擔拘役、徒刑、罰金甚至沒收財產的刑事責任。
如何處理替票報銷?
報銷使用替票的情況下:費用報銷時應重點關注發票合規性、費用歸集、簽字手續、預算等事項。為了規避稅務風險,許多企業的費用報銷瑕疵多多,有替票現象,也有套現現象,還有替薪現象;這給財務留下諸多隱患。不管怎樣,會計人員應秉持一點:費用報銷,以發票記錄為準,只認發票上的列示。為了降低涉稅風險,費用報銷需做到四統一,即:會計分錄、憑證摘要、審批單據、發票應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