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支票都有一定的期限,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可以使用轉賬支票作為結算手段,那么當收到轉賬支票時,需要在一定的期限內使用嗎?
轉賬支票的有效期
轉賬支票有效期為10天,按照開票日期起計算,日期首尾算一天。如果第十天是節假日的話,則順延(支票簽發次日開始算有效期,節假日順延)。
轉賬支票提示付款期限為10日,超過付款期的支票,銀行不予受理;轉賬支票的權力時效為自出票日起六個月,在票據開出六個月內,收款人可持有關證明文件,向付款人請求付款。
轉賬支票是什么?
1、轉賬支票是由出票人簽發,委托辦理支票存款的銀行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單位和個人客戶在銀行開立的各類資金同城交易的存款賬戶,可以簽發轉賬支票,委托開戶銀行辦理支付手續。轉賬支票只能用于轉賬。
2、轉賬支票是最基本的同城支付結算業務,只能在本地使用(異地轉賬已經可以實現)。
注:如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將推遲數天。
轉賬支票是如何蓋章的?
收到轉賬支票后,您無需在支票的其余部分蓋章,只需在正面蓋上財務和姓名印章即可。只有在轉賬支票背面蓋章,才能將錢存入賬戶。
將支票從一家公司轉移到另一家公司時,轉賬支票的收款人應為另一方的姓名。單位不會在轉賬支票的背面蓋章。收款人取得轉賬支票后,在支票背面背書欄加蓋收款人財務章和法人章,填寫銀行對賬單,連同支票交收款人銀行托收。
轉賬支票為什么不可以掛失止付?
轉賬支票不能掛失止付的原因如下:
1、我國結算制度明確要求,只有現金支票、填有"現金"字樣和代理付款人的銀行匯票才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掛失止付;
2、轉賬支票不屬于以上票據種類,所以不得辦理掛失止付手續,這是我國票據制度對善意取得轉賬支票的第三人進行保護的一個有效措施;
3、不過,如果持票人遺失轉賬支票,可以通知付款銀行暫時止付,然后持相關資料向當地人民法院辦理公示催告,在公示催告期間,其他善意取得轉賬支票的第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報票據權利,公靠期滿如無人申報權利,則票據權利歸掛失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