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疫情的防控力度,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國家出臺了一系列增值稅優惠政策。那么疫情期間免稅的企業,面對專用發票該如何處理?
疫情期間免稅的企業,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進行抵扣嗎?
一、免增值稅期間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文附件1)第二十七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
因此,疫情期間按照規定享受免征增值稅的,其購進收到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二、免增值稅期間購進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在后期不再免稅的時候可以繼續抵扣進項稅額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附件2)第二條第(一)項規定:
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和上述第5點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發生用途改變,用于允許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稅項目,可在用途改變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依據合法有效的增值稅扣稅憑證,計算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
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凈值/(1+適用稅率)×適用稅率
上述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應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稅扣稅憑證。
由于購進時是用于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免稅項目,后面項目改為征稅項目,視為改變用途,因此可以按照上述規定的公式計算可以抵扣的稅額,但是必須購進時取得專票等扣稅憑證。
小規模納稅人疫情期間免征增值稅的賬務處理
1、疫情期間,如果小規模納稅人C酒店享有增值稅免稅政策,那么相關賬務處理怎么做?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2、疫情期間,湖北省小規模納稅人稅收征收率由3%下降至1%,那么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借:應收賬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