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低于規定標準、賬戶不健全、不能按照規定報送相關納稅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所謂會計不完整,是指不能正確計算出銷項稅、進項稅和增值稅。那么小規模納稅人是什么時候申報所得稅呢?
小規模企業申報所得稅的時間
如需按月或按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必須在月末或季度結束后15天內向稅務機關提交預繳的企業所得稅。公司必須在年度終了后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進行最終清繳,結清應納稅額和已退稅款。此外,公司在提交公司納稅申報表時,應按照規定附上財務報告和其他相關材料。
小規模納稅人的征稅方式
增值稅對小規模納稅人采用簡易征收辦法,對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的稅率稱為征收率。
考慮到小規模納稅人經營規模小,且會計核算不健全,難以按增值稅稅率計稅和使用增值稅專用抵扣進項稅額,因此實行按銷售額與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的建議辦法。自2014年7月1日起,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一律調整為3%。
小規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外)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只能夠開具普通發票,不得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小規模納稅人繳納增值稅的最新規定
1、根據《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1號)規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2、根據《關于延續實施應對疫情部分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7號)規定,在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全國范圍內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原本適用3%25征收率的業務,都是減按1%25征收率征收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