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稅的全面取消,極大減輕了我國農民的負擔。但要促進農民增收,光有“少取”還不夠,還要創造條件“多予”。2004年的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明確提出,對農業要采取“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此后很長一段時期,圍繞這一方針,我國不斷穩定完善和強化各項強農惠農富農政策,農業農村發展實現了歷史性跨越。
間接補貼轉為直接補貼
對農業給予支持保護是世界各國為提高農業國際競爭力的通行做法,特別是發達國家為本國農業提供了大量的補貼。
我國農業補貼政策始于20世紀50年代末,最早以國營拖拉機站的“機耕定額虧損補貼”形式出現,之后逐漸擴展到農用生產資料的價格補貼、農業生產用電補貼、貸款貼息補貼等方面。1979年至1980年,財政用于農用塑料薄膜的補貼超過16億元,對當時農業的增產增收發揮了不小作用。
1980年至1992年,政府進一步放開農產品價格中的國家定價,對一些農產品運用國家指導價進行管理。通過放松農產品價格管理,讓農民在市場交換中受益。
1992年以后,為穩定農產品市場價格,我國對糧、棉等農產品實行較大力度的價格和流通干預政策,其中最主要的手段是以保護價收購農民手中的余糧。當時這類流通干預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保護性補貼效果。
隨著對農業補貼研究的深入以及各地積累了一定的實踐經驗,新的問題開始顯現。由于農業補貼的中間環節過多,造成損失較為嚴重,加之補貼的間接性,農民實際獲益較少,種糧積極性受到影響。
位于河南省北部的滑縣是中原經濟區糧食生產核心區、河南省第一產糧大縣。1999年,滑縣的糧食產量達99.5萬噸,突破100萬噸似乎指日可待。然而,進入新世紀后,滑縣糧食種植面積和產量卻連年下滑。到2002年,糧食總產量已下降到90萬噸。
滑縣遇到的情況并非個例。當時,由于農業生產尤其是種糧的效益越來越低,大量農民紛紛進城務工,農村的耕地大量拋荒,引起了國家的高度重視。
2002年起,安徽等省份開始悄然試行一系列對農民進行直接補貼的政策。在天長市和來安縣,每種1斤糧食,政府直接補貼種糧的農民0.055元。此后,種糧直補在全國實行,我國農業補貼從流通性補貼逐漸轉變成生產性補貼,由間接性補貼轉向直接性補貼,這種轉變走向適應了我國農業的發展趨勢。
農業補貼政策體系形成
2004年起,中央連續出臺一號文件,在全國范圍內實行良種補貼、種糧直接補貼、農資綜合直補和農機購置補貼“四補貼”政策。當年,中央投入資金116億元。自此,全國糧食種植面積和產量連年增加,創造了糧食生產十七連豐的奇跡。“多予”的政策方針有效提高了農民經營收入和轉移性收入。
此后,農業補貼政策經歷了資金增加、內容豐富、范圍擴大、領域拓展、管理創新的快速增長與鞏固完善過程。
為有效緩解縣鄉財政困難,調動地方政府重農抓糧的積極性,促進糧食穩產增產,2005年國家出臺了產糧大縣獎勵政策。為貫徹落實國務院促進油料生產的有關意見精神,2008年國家又出臺了產油大縣獎勵政策。政策惠及數千個產糧(油)大縣。
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相較于每畝百余元的補貼,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和良種良法等科技推廣更受農民青睞。以技術服務補助為主要內容的補貼政策也隨之出臺,主要包括農民培訓補助、動物防疫補助和農業生產關鍵技術補助。
此外,國家還出臺了以農業保險補貼為主要內容的災害損失補助政策。2007年,中央財政啟動了種植業、養殖業保險試點。2011年中央財政安排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91億元,帶動提供風險保障5500多億元,覆蓋農戶1.6億戶次。2012年農業保險已經覆蓋了玉米、水稻、小麥、棉花、油料作物、糖料作物、馬鈴薯、青稞、天然橡膠9個種植業品種,能繁母豬、育肥豬、奶牛、牦牛和藏系羊5個養殖業品種,補貼擴大到全國范圍。2014年,繼續完善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增加農業保險品種。
2016年,財政部、原農業部印發了《關于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工作的通知》,在全國范圍內將農作物良種補貼、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三項補貼合并為農業支持保護補貼,政策目標調整為支持耕地地力保護和糧食適度規模經營。
目前,我國已形成以農業支持保護補貼和“三項價格支持”為主體,涵蓋畜禽良種及規模化養殖的補貼、化肥淡季商業儲備利息補貼、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等多種補貼項目的農業補貼政策體系。
從增產導向到競爭力導向
當前,我國農業補貼的規模和力度還在繼續加大。2021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穩定種糧農民補貼,讓種糧有合理收益。堅持并完善稻谷、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完善玉米、大豆生產者補貼政策。提高農機裝備自主研制能力,支持高端智能、丘陵山區農機裝備研發制造,加大購置補貼力度,開展農機作業補貼。
總體來看,包括農業補貼在內的農業支持政策促進了我國糧食等大宗農產品生產發展,也促進了農民收入持續增加。但也要看到,主要農產品價格倒掛、貿易爭端頻發、發達國家農業支持政策結構性改革等對我國以增產為導向的農業支持政策帶來壓力。
2016年3月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湖南代表團審議時強調,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高農業綜合效益和競爭力,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國農業政策改革和完善的主要方向。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構建競爭力導向的農業政策體系》課題報告認為,當前我國農業正處于艱難轉型階段,農業支持政策應從增產導向轉向競爭力導向。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我國農業基礎競爭力仍然不足,勞動力職業化程度、農業機械化水平、農業科技等還有很大進步空間。在WTO規則允許的框架下,我國的農業補貼政策應該進一步創新,改進補貼方式,完善補貼結構,完善財政支農資金的增長機制。
農業科技和物質裝備是農業現代化進程中的兩大核心問題,農業的未來在科技。政府還要采取多種形式鼓勵和幫助農業高科技創新,如設立農業高新技術產業風險基金、采取貼息的方式引導金融機構或企業加大投資農業高新技術等。此外,還應加強對農民科技培訓補助的支持力度。
黨的惠農政策不斷延伸。完善農業補貼政策正與糧食收購政策、農產品目標價格制度、農業投資政策、地方政府激勵政策等協同發力,逐漸適應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農業高質量發展的新形勢,解決我國農業競爭力不足的突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