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北京商報訊(記者 陳婷婷 胡永新)10月26日,遼寧銀保監局丹東銀保監分局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浙商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丹東中心支公司(以下簡稱“浙商財險丹東中支”)因存在報送虛假材料、虛構個人代理中介業務套取手續費的違法違規行為被罰。
罰單顯示,浙商財險丹東中支前期向遼寧銀保監局及丹東銀保監分局調查組提供的4份代理人銀行賬戶明細清單中,“對方戶名”項目內容存在多處人為修改,系經辦人為規避檢查,而修改原始材料。浙商財險丹東中支未盡到審核職責,未能及時發現經辦人提供給監管部門的上述材料為虛假材料。
罰單還顯示,浙商財險丹東中支在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期間,存在虛構個人代理中介業務套取手續費行為,涉及保費60.92萬元,套取手續費11.79萬元,套取手續費款項通過轉賬或現金方式返還客戶。
綜上,經依法查明浙商財險丹東中支報送虛假材料、虛構個人代理中介業務套取手續費兩項違法行為,丹東銀保監分局決定對浙商財險丹東中支罰款15萬元。
浙商財險丹東中支總經理宋曉東系該公司報送虛假材料、虛構個人代理中介業務套取手續費兩項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浙商財險丹東中支員工戰義龍系該公司報送虛假材料這一違法違規行為的直接責任人員,丹東銀保監分局決定對宋曉東、戰義龍予以警告并分別罰款2萬元、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