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萬多億的保險市場,除了近200家保險公司外,2600多家專業保險中介機構和數萬家兼業保險機構的存在,亦是盤活中國保險市場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不過,成也中介,亂也中介,“小散亂差”現象在保險中介市場也依然存在。
(相關資料圖)
為了還保險業一個干凈的保險中介市場,在繼多次打擊保險中介亂象后,銀保監會再一次出手,對保險中介市場開啟“清理”行動。
近日,銀保監會中介部下發《關于印發保險中介機構“多散亂”問題整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簡稱《通知》),要求有序出清無法正常經營的一些保險中介機構。
這次“行動”后,保險中介市場將呈現怎樣的面貌?保險中介市場的“容量”將呈現怎樣的變化?或許,隨著《通知》的推進,市場將給人們一個答案。
《通知》顯示,此次整治的目的是對無法正常經營的保險中介機構進行有序清理,持續整治市場違法違規行為。
不可否認,保險中介渠道是中國保險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除了近200家保險公司外,保險中介渠道乃是保費收入的主要來源。數據顯示,2021年,保險中介渠道保費收入達4.2萬億元,同比增長5.46%,占整個保險市場保費收入近88%。從這一數據看,保險中介的重要性可見一斑。
而保險中介渠道可以取得如此高占比的保費收入,自然離不開背后的專業及兼業中介機構。據銀保監會披露的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年底,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有2610家,保險兼業代理機構2萬余家,保險公司及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共計執業登記從業人員960多萬人。如此大的體量,撐起了中國保險業的大半邊天。
但也正是如此大的規模,隱藏著各種亂象, 不少機構被認為“小散亂差”。為了解決這一問題,監管已持續多次就保險中介市場進行整頓。
《通知》針對的正是保險中介機構,將從三個方面來清退“非正常經營者”,即:
清理、清退“無人員、無場所、無業務”的保險中介機構。
清退不符合現行監管要求的保險中介機構。
清理對分支機構管控失序、存在“加盟”“掛靠”等行為的法人保險中介機構,并清退相關分支機構。
對于保險中介市場清理整頓,可以說是監管部門開展的時間最久、投入資源巨大的一項工作。畢竟,要解決這個主體規模龐大的市場,并不能一蹴而就。
在《通知》下發前,監管機構曾針對保險中介領域下發了不少規范性文件,例如,《關于進一步規范保險中介市場準入的通知》、《關于印發2019年保險中介市場亂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關于加強保險公司中介渠道管理的通知》、《關于開展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從業人員執業登記數據清核工作的通知》、《關于開展保險公司銷售從業人員執業登記數據清核工作的通知》等。
這些規范性文件,均是為了解決保險中介市場的亂象問題。而在此次下發的《通知》中,監管還要求嚴肅整治虛掛中介業務、虛列費用等違法違規行為,打擊通道過單業務。
保險中介的亂象早已成為行業中的“頑疾問題”。虛構業務套取費用、挪用截留保費、編制虛假數據、銷售未經批準的非保險金融產品、存在非法集資或傳銷行為、未按規定進行職業登記等問題頻繁出現在各種保險處罰中。
例如,6月20日,深圳銀保監局因“未按照規定為其保險公估從業人員進行執業登記”對深圳市中安保險公估及其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6月9日,天津津投保險經紀因產品營銷宣傳不規范被天津銀保監局罰款10萬元等。除此之外,保險公司因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被處罰也司空見慣,成為違規重災區,懲處打擊的重點領域。
值得一提的是,未來僅依附于大險企、大中介的“小散亂差”機構將面臨生死存亡。市場上暗藏的一些以“加盟”“掛靠”等形式生存的保險中介機構,一方面專業能力欠缺,競爭力又不足,為日后的亂象埋“雷”。
近日,『A智慧保』還發現深圳銀保監局對深圳市安杰保險代理有限公司開出了一份行政處罰調查通知書,其中指出安杰保險代理存在三大問題:
我局于2022年3月30日通過郵政快遞向你公司注冊地址送達繳納監管費通知被退回。截至目前,你公司未按規定繳納2021年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監管費。
你公司在2018年至2021年間未向我局報告繳存保證金或者投保職業責任保險。
你公司在2018年至2021年間未向我局報告地址變更、人員變更等事項,未按規定向我局報送審計報告。
“盡管清虛治亂后轄區保險中介市場變化明顯,但深層次矛盾并未徹底解決。”黑龍江銀保監局局長王柱在其撰文中寫道。
在王柱看來,當前保險中介市場仍存在三大問題,即專業中介經營不專、兼業代理機構管控不嚴、個人代理人隊伍不精。而造成這三大問題的原因包含專業中介機構轉型升級動力不足、兼業代理機構合規管控動力不足、個人代理渠道營銷模式轉型動力不足三方面。
為此,要解決問題,就需要“回頭看”,需要對保險中介進行一次“大清理”。據悉,在此次《通知》中,監管給出了三項工作流程,包括機構自查、監管檢查和結果處置三個步驟:
機構自查方面,專業中介法人自查包括出資情況、股東資質、公司治理、高管任職、職業責任保險、穩健經營等方面的情況。如實填報各級機構經營管理自查情況,包括機構所在地、負責人、場所、業務規模、信息化工作等方面的內容。
監管檢查方面,將采取現場、非現場等多種方式,對機構自查情況逐一開展摸底排查。
結果處置方面,各機構要邊自查邊整改,對未按照監管規定要求進行報告、報備的,或者設立后不再符合監管要求的機構,應主動辦理注銷手續,退出市場。對自查存在虛假套費、過單業務的,要如實反映情況,積極整改。
對本身已有意愿退出的法人機構和分支機構,要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并向監管進行報備。
而且,為了保證該《通知》取得良好效果,各地銀保監局也加入到其中,積極支持。例如,深圳銀保監局下發《關于推動構建新型保險中介市場體系的實施意見》,要求機構配合監管部門開展轄內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清理整頓,重點完成無場所、無人員、無業務機構的市場退出和“休眠”機構的清虛提質;湖北銀保監局亦發布《關于開展全省保險中介機構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提出要清理、清退“無人員、無場所、無業務”的保險中介機構;清退不符合現行監管要求的保險中介機構等。
或許,隨著監管步步深入保險中介,保險中介市場也將迎來真正的轉型發展,走向不擺設、不錯位、不混亂的高質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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