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銀保監復〔2022〕152號
建信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建信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胡毓軍任職資格審查的請示》(建信人壽總報〔2022〕34號)收悉。經審查,批復如下:
一、核準胡毓軍建信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省級分公司總經理助理的任職資格。
二、你公司應當自作出任命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湖北銀保監局報告。
三、你公司應要求該同志嚴格遵守銀保監會有關監管規定,并督促其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中國銀保監會湖北監管局
2022年4月11日
鄂銀保監復〔2022〕152號
建信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建信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胡毓軍任職資格審查的請示》(建信人壽總報〔2022〕34號)收悉。經審查,批復如下:
一、核準胡毓軍建信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省級分公司總經理助理的任職資格。
二、你公司應當自作出任命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湖北銀保監局報告。
三、你公司應要求該同志嚴格遵守銀保監會有關監管規定,并督促其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中國銀保監會湖北監管局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