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讓土地使用權年限到期后如何處理
出讓土地使用權年限到期后處理的方式是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申請續期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申請被批準后,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按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如果是住宅用地的,則會自動續期,不用申請。如果土地出讓年限到期后申請續期未被批準的,則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找法網提醒您 ,根據《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資料圖】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二、土地使用權出租要注意什么
1.出租人必須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和利用土地。
2.出租人應將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同土地使用權同時租賃。
3.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
4.承租人必須繼續履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
5.出租人應當辦理登記。
三、土地使用權可以出資嗎
土地使用權可以出資,但是要以土地使用權合法出資。
土地使用權屬于非貨幣財產,以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當委托專業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核實財產。股東在公司設立后,應當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期轉移土地使用權。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
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