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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細胞學說的內容及意義_細胞學說大家在熟悉不過了,那你是否知道細胞學說的內容及意義_細胞學說嗎?快和小編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1、細胞是一切多細胞生物的基本結構單位,對單細胞生物來說,一個細胞就是一個個體;2、多細胞生物的每個細胞為一個生命活動單位,執行特定的功能;3、現存細胞通過分裂產生新細胞。
2、細胞學說細胞是動植物結構和生命活動的基本單位,是1838~1839年間由德國植物學家施萊登(Matthias Jakob Schleiden) 和動物學家施旺(Theodor Schwann) 最早提出;直到1858年,德國魏爾肖提出細胞通過分裂產生新細胞的觀點,才較完善。
3、它是關于生物有機體組成的學說。
4、擴展資料:細胞學說論證了整個生物界在結構上的統一性,以及在進化上的共同起源。
5、細胞學說揭示了細胞的統一性。
6、這一學說的建立推動了生物學的發展,并為辯證唯物論提供了重要的自然科學依據。
7、革命導師恩格斯曾把細胞學說與能量守恒和轉換定律、達爾文的自然選擇學說等并譽為19 世紀最重大的自然科學發現之一,細胞分為原核細胞與真核細胞。
8、細胞學說論證了整個生物體在結構上的統一性,以及在進化上的同源性,這一學說的建立有力地推動了生物學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