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發出有兩種核算方法,包括計劃成本核算以及采用實際成本核算。
按照計劃成本進行核算的,則要對存貨的計劃成本和實際成本之間的差異進行單獨核算,最終將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采用實際成本法,在存貨發出時,要在先進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等方法中作出選擇。
【資料圖】
實際成本法下發出存貨的計價方法介紹
1、先進先出法
先進先出法是假定“先入庫的存貨先發出”,并根據這種假定的成本流轉次序確定發出存貨成本的一種方法。
采用這種方法,先購入的存貨成本在后購入存貨成本之前轉出,據此確定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的成本。具體的方法是:收入存貨時,逐筆登記收入存貨的數量、單價和金額;發出存貨時,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逐筆登記存貨的發出成本和結存金額。
2、移動加權平均法
移動加權平均法是指在每次收貨以后,立即根據庫存存貨數量和總成本,計算出新的平均單位成本的一種計算方法。
計算公式:
(1)存貨的移動平均單位成本=(本次進貨之前庫存存貨的實際成本+本次進貨的實際成本)/(本次進貨之前庫存存貨數量+本次進貨的數量)
(2)發出存貨的成本=本次發出存貨的數量×移動平均單位成本
(3)月末庫存存貨的成本=月末庫存存貨的數量×月末存貨的移動平均單位成本
3、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
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是根據期初存貨結余和本期收入存貨的數量及進價成本,期末一次計算存貨的本月加權平均單價,作為計算本期發出存貨成本和期末結存價值的單價,以求得本期發出存貨成本和結存存貨價值的一種方法。
計算公式:
(1)存貨的加權平均單位成本=[本月月初庫存存貨的實際成本+∑(本月各批進貨的實際單位成本×本月各批進貨的數量)]/(月初庫存存貨數量+∑本月各批進貨數量)
(2)本月發出存貨的成本=本月發出存貨的數量×加權平均單位成本
(3)本月月末庫存存貨的成本=月末庫存存貨的數量×加權平均單位成本
4、個別計價法
個別計價法亦稱個別認定法,具體辨認法,分批實際法,其特征是注重所發出存貨具體項目的實物流轉與成本流轉之間的聯系,逐一辨認各批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所屬的購進批別或生產批別,分別按其購入或生產時所確定的單位成本計算各批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的成本。
個別計價法是以每次(批)收入存貨的實際成本作為計算各該次(批)發出存貨成本的依據。即:
每次(批)存貨發出成本=該次(批)存貨發出數量×該次(批)存貨實際收入的單位成本
發出存貨不同計價方法的優缺點
1、先進先出法
優點:先進先出法可以隨時結轉存貨發出成本,但較繁瑣;如果存貨收發業務較多、且存貨單價不穩定時,其工作量較大。
缺點:在物價持續上升時,期末存貨成本接近于市價,而發出成本偏低,會高估企業當期利潤和庫存存貨價值;反之,會低估企業存貨價值和當期利潤。
2、移動加權平均法
優點:只在月后一次計算加權平均單價,比較簡單,而且在市場價格上漲或下跌時所計算出來的單位成本平均化,對存貨成本的分攤較為折中。
缺點:由于平時無法從賬上提供發出和結存存貨的單價及金額,不利于存貨成本的日常管理與控制;在物價變動幅度較大的情況下,按加權平均單價計算的期末存貨價值與現行成本有較大的差異。
3、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
優點:能夠使企業管理層及時了解存貨成本的結存情況,計算出的平均單位成本及發出和結存的存貨成本比較客觀。
缺點:由于每次收貨都要計算一次平均單位成本,計算工作量較大,對收發貨較頻繁的企業不適用。
4、個別計價法
優點:個別計價法的成本計算準確、符合實際情況。
缺點:在存貨收發頻繁情況下,其發出成本分辨的工作量較大。
存貨發出的會計處理
以原材料為例,實際成本法下存貨發出的會計處理:
借:生產成本(直接用于產品生產)
制造費用(生產車間一般耗用)
管理費用(管理部門)
貸:原材料
以原材料為例,計劃成本法下存貨發出的會計處理:
1、平時發出材料時,一律用計劃成本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銷售費用等(生產、經營管理領用材料)
其他業務成本(出售材料)
委托加工物資(發出委托外單位加工的材料)
貸:原材料
2、月末,計算本月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并進行分攤,將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借:生產成本等
貸:材料成本差異(結轉超支差)
或者:
借:材料成本差異(結轉節約差)
貸:生產成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