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新社紐約4月25日報道,美國前總統特朗普周一被紐約法官判處每天罰款1萬美元,因為他拒絕在對其企業進行的民事調查中提供會計憑證和稅務材料。
紐約州總檢察官利蒂希婭·詹姆斯發推文稱:“這是一個巨大的勝利,法庭決定支持我們,懲治不予配合的特朗普。如果他繼續藐視法庭讓其向我提交材料的決定,他將面臨每天1萬美元的罰款。”她從2019年3月就開始調查特朗普集團偷漏稅案。
特朗普的一位律師阿林娜·哈巴在給法新社的郵件中表示:“我們想要上訴。所有指定的相關材料,都已經在幾個月內向總檢察官提供了。”
報道稱,今年2月17日蒂希婭·詹姆斯獲得了進展,紐約州高等法院法官阿瑟·恩戈龍下令特朗普、小特朗普和伊萬卡在調查中誓言作證。有人指責這一針對特朗普家族的裁定,稱詹姆斯有政治目的,而涉事方已經發起了上訴。
不過據報道,法庭仍要求3月31日之前特朗普集團提供一系列會計憑證和稅務材料。由于特朗普集團拒絕提供,詹姆斯的反擊就是找到紐約州高等法院的同一位法官,要求判定前總統特朗普“因拒絕執行法庭命令受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