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證據分為幾種類型的
刑事訴訟證據分為8種類型,具體如下:
1.物證;
2.書證;
【資料圖】
3.證人證言;
4.被害人陳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6.鑒定意見;
7.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8.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規定: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鑒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二、證據證明力的規則
1.關聯性規則;
2.補強證據規則;
3.傳聞證據規則;
4.意見證據規則;
5.最佳證據規則;
6.自白任意規則。
找法網提醒您,收集、調取的書證應當是原件。只有在取得原件確有困難時,才可以是副本或復印件。收集、調取的物證應當是原物。只有在原物不便搬運、不易保存或者依法應當返還被害人時,才可以拍攝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內容的照片、錄像。
三、刑事訴訟證據三性是指什么
1.客觀性,是指訴訟證據是客觀存在的事實,而不是人們主觀猜測和虛假的東西;
2.真實性,是指訴訟證據與案件的待證事實之間存在客觀的聯系;
3.合法性,是指訴訟證據必須是按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程序而取得的事實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