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南寧的全先生反映,
他交了5萬元訂金,
委托南寧領洋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促成購買一套房子,
協議約定買賣不成訂金退回。
但是,領洋地產以各種理由
拖延簽訂購房合同,
訂金也不退。
據記者了解,
還有多人有類似遭遇。
01
2022年3月,全先生來到位于南寧市青秀區合作路3號印度尼西亞園地下室的領洋地產,在工作人員的帶領下,看中了南寧綠海云天小區的一套毛坯房。
之后,他與對方簽訂了委托購買該套房子的協議,約定全先生交5萬元作為訂金,
房屋總價為179萬元,
交易日期為2022年4月15日前。
如果在此日期前
未能簽訂購房合同,
領洋地產須在15個工作日內
退回全部訂金。
02
全先生說,
付完訂金后,
他多次提出與開發商
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但領洋地產以各種理由拖延,
要求退訂金,
對方也一直拖著不退。
2022年9月,
全先生申請仲裁,
南寧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
全先生委托領洋地產購買房屋的協議
自2022年9月21日起解除,
領洋地產退還5萬元訂金
并支付資金占用費642元。
▲南寧仲裁委員會裁決領洋地產全額退回訂金且支付資金占用費。受訪者供圖
03
記者了解到,另有多人在領洋地產也遭遇了既買不到房又不得退訂金的情況
2022年9月25日,領洋地產的法定代表人任先生在微信群回復,“這兩天會給大家具體退款時間”。然而幾個月過去了,全先生等人的訂金還是未退。
▲2022年9月25日,領洋地產的法定代表人承諾“這兩天會給大家具體的退款時間”,但至今未退。受訪者供圖
3月6日上午,
記者通過電話采訪了任先生。
他說,目前還有7人的訂金未退,
這是因為領洋地產與第三方合作,
所收取的訂金都給了第三方,
第三方沒有資金退還,
領洋地產也遭遇資金困難,
就暫時無法退客戶訂金。
他的房子與車子
已被購房者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無法上市交易,
所以也沒辦法賣掉用來退款。
來源丨南國早報全媒體記者黃乒賓